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广州市明烜昕商贸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广州市明烜昕商贸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1031号101铺   

建设单位:广州市明烜昕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维修汽车8000辆(其中涉及喷漆的汽车1000辆)、销售汽车500辆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72483856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2020年01月16日~2020年02月20日(20个工作日)

广州市明烜昕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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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验收意见.pdf
广州市明烜昕商贸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建设项目验收报告(20200116公示).pdf